大河网讯洛阳市老城区开展第三批“洛阳老字号”认定工作了!怎么申报,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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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一)创立时间。品牌创立30年(含)以上,且持续传承发展至今。
(二)注册商标。企业合法拥有或合法使用注册商标,不存在商标权纠纷。
(三)传承特征。企业拥有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有明显的中华民族特色,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有突出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有鲜明的洛阳地域文化特征等。
(四)社会影响。企业合法经营,无违法记录,有良好信誉,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和赞誉,在一定范围内有较高知名度。
(五)发展状况。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有较好的社会贡献。
二、申报材料
(一)证照材料。包括: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商标注册证、专利(专有技术等)证书、消防合格证(按消防部门规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关证照复印件,证载同一信息一致。
(二)传承材料。包括:品牌(称号)创始人、创立时间、发展历程等;历代传承的特色产品、技艺、服务和企业文化等;创始人、传承人情况等;并附历史考证证明材料(1992年(含)以前的地方志记录、历史档案记录、当时出版的报纸杂志记录、书籍记录、已考证的历史照片、现存实物照片等)。
(三)经营材料。包括:企业规模、人数、产品种类、设施设备情况等;申报前的三年经营情况,并附前三年资产负债表(加盖财务印章)和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纳税证明等。(个体工商户需提供上年度纳税证明等)。
(四)荣誉材料。包括:获得的社会荣誉、称号、证书、牌匾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文件、照片。
(五)承诺材料。包括:申报企业承诺提交的材料、资料、照片、证照、证书、文件、证明、视频等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并承诺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而产生的全部责任(真实性承诺书)。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按照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按照申报材料目录,准备齐全完整的申报材料并提交“洛阳老字号”申报表(每一张材料的右上角均需加盖申报企业印章)、真实性承诺书,向老城区商务局(老城区人民政府510室)提交申报材料(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套)。
(二)县(区)级商务部门接到企业申报后,应实地深入了解企业的历史传承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查证核实,审查合格后出具正式推荐文件并让企业签订真实性承诺书。
(三)市级认定。洛阳市商务局收到县(区)级商务部门推荐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完整性、程序合规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申报材料,聘请文化专家、民俗专家、档案专家、财务专家及相关行业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5—7人),采取材料审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对企业申报材料和证明性证据进行审查核实,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书。专家评审后,经市商务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在洛阳市商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以洛阳市商务局名义印发认定文件并颁发证书和牌匾。未被认定为“洛阳老字号”不予推荐申报“河南老字号”。
四、申报要求
符合申报“洛阳老字号”条件的企业,请于6月10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含企业真实性承诺书)共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报至老城区商务局510室。(电话:62322009;邮箱:lcqsgj2019@163.com)(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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