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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福建讯 近日,经国家药监局专家组考核和综合评估,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福建省药检院)获批成为国家药监局授权鼻喷流感病毒载体新冠病毒疫苗批签发检验机构。该院成为福建省首个国家疫苗批签发授权机构。
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后,根据国家药监局要求,福建省药检院加快减毒流感病毒载体新冠病毒疫苗批签发能力建设。福建省药监局专门成立疫苗批签发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及省政府资金支持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和主要疫苗品种的批签发检验能力建设。
在福建省药监局的支持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的指导下,福建省药检院疫苗批签发能力建设工作专班加班加点,按时完成疫苗批签发机构的体系文件建设、仪器设备采购、检验能力提升等相关工作,于2022年1月获得鼻喷流感病毒载体新冠病毒疫苗全项目CNAS认可证书,并于今年1月通过国家批签发机构评估授权的现场检查。
福建省药检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以此次获批国家疫苗批签发授权机构为契机,持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为后续做好省内主要疫苗品种批签发工作打下扎实基础;同时,通过批签发工作的开展,不断锤炼队伍、增强能力,努力为福建省疫苗属地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毛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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