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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院关于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的有关建议,我局将认真研究并加以吸收,不断完善后续监管措施……我局将持续加大对贷款公司合规监管力度,对于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与往常一样,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的沈洋洋法官正在办公桌前忙碌着,法官助理送来了一份来自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的函件。
前海法院在审理一批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案件过程中,发现重庆升某小额贷款公司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该公司在向3000余名借款人发放2900余万元贷款的当日即将债权转让给无小额放贷资质的某保理公司,变相帮助无放贷资质的公司进行放贷。另外,该小额贷款公司还联合第三方公司,以收取管理咨询服务费的名义,变相收取高额利息,加重了借款人的融资成本。
“这种不规范的经营行为,不仅损害借款人的利益,还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不利于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更加不利于为地方经济注入健康‘活水’”,案件承办法官沈洋洋表示,案件审结后,我们梳理了问题,向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制发了司法建议书。
前海法院向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建议:一、对小额贷款公司与其他服务公司合作,收取不合理的服务咨询费用,提高融资成本的行为进行监管;二、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不良债权转让的监管力度。
通过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更好地发挥其解决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群体融资困难的功能,为地方经济注入活力和动力。
司法建议书发出后,前海法院很快收到了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的书面回函。该局工作人员与承办法官进行了电话沟通,对法院的建议非常赞同,表示对于司法建议书反映的问题,监管局已经对违规的企业进行了核查,并对同类型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整治措施,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项目。
近年来,前海法院围绕前海深化改革开放等重大战略,针对前海合作区与自贸区新兴金融产业聚集发展的特点,高度重视对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司法引导和规范。2017年至2022年,制发规范金融行业司法建议占全部司法建议的近五成,发往的部门包括地方证监会与金融办、银行、保险公司、商业保理协会等,涵盖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私募基金、信用卡申请、进出口保险、线上银行账户安全等多个领域。
司法建议中所提出的问题,均为前海法院在金融审判或执行工作中发现关于金融企业在工作模式、管理体制、具体运营等方面存在的漏洞或不足。司法建议采取类案建议与个案建议相结合的方法,既有针对某一时期、某类现象反映出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系统解决问题的建议,也有对典型个案的某个问题从微观角度提出改进工作方法,杜绝类似纠纷再次发生的司法建议,提高司法建议的针对性、时效性。对相关部门或企业更好履职或规范经营具有参考性,受认可度较高,反馈良好。
“今年5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挂牌成立,我国新的金融监管体系构建迈出重要一步,”前海法院副院长慈云西表示,“金融业是前海合作区与自贸区的核心产业,前海法院将更加积极履行社会治理职能,充分发挥司法规范和引领作用,服务前海发展特色金融产业,全面助力前海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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