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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用中国(辽宁大连)近期发布的信息显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销售分公司松岚加气站因对气瓶进行过量充装被大连市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罚款2.2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大金普市监特处罚(2023)06号。
经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销售分公司松岚加气站在位于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松岚街96号对车用瓶特种设备登记证编号为瓶32辽B04125(19)的气瓶进行充装时超量充装,当事人未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充装超量的气瓶,并允许王某某驾驶的辽BUX178出站,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条第二项规定,大连市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销售分公司松岚加气站行政处罚2.2万元。
温馨小提示:
气瓶充装过量,是气瓶破裂爆炸的常见原因之一。因此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安全要求,防止充装过量。充装永久气体的气瓶,要按不同温度下的最高允许充装压力进行充装,防止气瓶在最高使用温度下的压力超过气瓶的最高许用压力。充装液化气体的气瓶,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充装系数充装,不得超量,如发现超装时,应设法将超装量卸出。
液化石油气具有受热膨胀的特性,当温度升高时,其体积会随之增大。经实验测定和理论计算,充满液化石油气的钢瓶,温度升高1℃,瓶内压力增加10~20个大气压。
一旦超过储罐的安全设计压力,极易引起储罐薄弱处形成裂缝导致液化气泄漏。如果裂口过大、泄压过快或过量充装及满液遇到阳光照射或其他情况使温度升高时,则会引起蒸汽爆炸。
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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