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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讯,汇鸿集团(600981.SH)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5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晓敏、杨承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
经查,公司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存在以下会计差错:多列报存货余额,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减值损失,少列报财务费用,少列报其他应收款余额,少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信用减值损失。该事项导致公司2022年年报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
据悉,公司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单晓敏、董事会秘书兼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承明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上述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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